权力结构。
整个鲁日河联合体的各车间之间,完全被一道道铁丝网和高墙所隔开。
每个车间,只有一个被福特公司保安部门二十四小时监控的指定进出口。
工人们从进入厂区到走出厂区,中间几乎没有可能与相邻车间的工人进行任何非正式的接触和交流。
这种将工人从物理空间上完全隔离开来的布局,使得不同车间工人之间的信息共享和组织串联,变得几乎不可能。
那些试图在福特内部组织独立工会的外部组织员,一旦进入某个特定车间,就会被福特保安部门迅速锁定并逐一清楚。
因为他们无法和相邻车间的工人,建立任何横向联系。
这是一个在设计之初,就被有意为之地服务于管理监控的物理结构,也是一道联邦合规官,在进入福特工厂之后根本无从下手的无形防线。
他注意到的第三件事,是一个比他之前预想的更为关键的切入点。
福特公司,虽然对外宣称自己是完全垂直整合、不需要任何外部供应商的自给自足体系。
但在实际操作中,它在某些特定环节上,仍然必须依赖外部独立供应商的配合。
其中一个最明显的薄弱环节,就是福特工厂内部,那套被外界传得神乎其神的“工人代表会议”劳资协调机制。
这套机制的运转,需要大量法律文书和行政程序的支持。
而这些文书的起草和审批工作,并不是由福特公司自己的法务部单独完成的。
而是外包给了底特律当地几家,专门从事劳资关系法律咨询的独立律师事务所。
这些律师事务所,虽然从福特公司手中,获取了丰厚的服务报酬,但它们本身并不是福特公司的直属部门。
它们的合伙人和律师们,也并不直接受亨利·福特本人的控制。
这意味着,如果联邦司法部,能够以协助调查福特公司工人代表会议机制是否涉嫌违反联邦劳工法律为由,对这些独立律师事务所进行传唤问询。
那么这些事务所的合伙人,将面临一个极为痛苦的选择:要么交出他们手中,所有与福特公司工人代表会议相关的法务记录,以配合联邦调查;要么拒绝配合,然后被联邦法院,以妨碍联邦执法为由吊销执业许可。
无论他们选哪一边,福特那套滴水不漏的控制体系,都将在最薄弱的环节出现第一道裂缝。
当费兰沿着参观通道,走出最后一间总装车间,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