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香阁 > 历史军事 > 律师:从合法报复出轨开始! > 第248章 谁才是辩护律师!?

第248章 谁才是辩护律师!?(3 / 6)

例来看,只截取‘案情’被拆分成两个矛盾的第二个矛盾中,朱大力并不构成抢劫罪。

哪怕和抢劫的手法和结果一样,依旧不构成!

法律依据《最高法抢劫杀人批复》

明确规定了:行为人事先就有劫财目的,杀人只是压制反抗,夺取钱财的暴力手段,暴力与取财同一犯罪的行为,直接定抢劫罪。

而,因为矛盾、情绪先杀人,杀完人才临时想起来拿钱,这不算抢劫罪。

而是故意杀人罪+盗窃罪!

“这好像确实是有道理。”

“根据案情来看,朱大力埋伏在必经之路的原因,不是为了抢钱,是因为矛盾产生”

“杀完人后,才想到拿钱走”

“虽然和抢劫的行为一样,但从性质上,应当属盗窃。”

“”

听审席上。

场下众人稍稍思考后,脸上流露出迟疑,旋即私下小声交流了起来。

听起来有点绕,但稍稍沉下心后,却也不是很难理解。

审判台上。

审判长杨建军无视掉台下的的骚动,他沉思良久后,看向控方,也就是公诉人。

“公诉方,上述被告方所说,你方是否有异议要表述?”

话落。

公诉席,检察官赵谦颔首,直接将提前准备好的文件抽出,缓缓开口道:

“审判长。”

“就本案,案情存在两个矛盾点,一是工地两者因钱发生矛盾,二是朱大力截杀被害人,旋即将钱带走,这期间存在很明确的串联因素,也就是‘钱’。”

“根据警方调取信息”

“”

一道道声音落下。

赵谦后面说的是朱大力的私事,如,对方会找人借钱,如果对方不借,就会与其撕破脸皮,导致双方大打出手。

又或是债主来讨薪,结果他不给,依旧导致两人发生殴斗。

从前者来看。

朱大力与人发生矛盾并非是‘情绪’,而是钱。

同理,朱大力极有可能,去杀人并非是因为情绪,而是奔着钱去才对,如此,完全构成‘抢劫罪!’

不过

和审判台的检察官认真对待‘抢劫罪’不同。

另外几方人都是另有目的。

“严律师,麻烦了。”

被告人席。

周宁看到控方席位的话后,他眉头一皱

最新小说: 不装了,其实我带的是特种部队 大唐驸马之开局兕子来敲门 锦撷芳 宇智波带子拒绝修罗场 春夜与罪 叩问仙道小说txt下载 中世纪枭雄 分家,继母渣爹跪求我回家 道爷我都成仙了,才发现是红楼 没钱上大学的我只能去屠龙了全文免费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