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边角角,转让合同里全部都有约束条款。特别是初始的对赌协议,简直是天坑中的天坑………
行百步者半九十,眼看胜利在望,谁也不想在什么不起眼的地方踩了坑,导致前功尽弃。
所以,这二十天以来,除了林思成,就数他们的体会最深:这些老外换着花样的挖坑埋雷,一本孙子兵法,被他们玩出了花。
以退为进、反客为主、假痴不癫、无中生有、声东击西……只有你想不到,没有他们做不到。二十几个成员打起一百二十分的精神,严防死守。
用苏所长的话说,他第一次跟着导师进组,一天只睡三四个小时的时候,都没这么累。
他们还只是在背后支援,在前方面对十多个外资代表和律师,被对方围攻堵截的林思成,精神得有多紧张,反应得有多快,才不会被带沟里?
每一天,林思成都绷的像拉满了弦的弓。
但效果也是杠杠的:林思成能谈到这一步,早已远远的超出了他们、以及一直关注这起谈判的几位领导的预期。
按照他们之前的设想,能谈到现在的四分之一,甚至五分之一就是胜利。
怎么做到的?
这里面固然有他们的付出,但扪心自问,顶多也就百分之二三十。
剩下的百分之七八十,全是林思成一点一点的磨下来的。
就说一点:有好几项技术,全擦着《行业协会授权目录》的边。如果是平时,想都不要想。那为什么这次能谈成,不但同意转让,而且是免费转让?
林思成说过这么一句话:这六家公司是一个整体,这没错。他们成立的初衷,是为了对抗我们,这也没错。
但如果利用的好,不一定就不能对抗一下行业协会。
道理都懂:资本的本质是逐利,更何况还是这种生死攸关,很可能让资本投资的公司伤筋动骨,大伤元气的时候。
必要的时候,他们会与协会协商,做出一定的让步。
但问题是,这一次,这些公司的背后站着的不仅仅是协会。
比如那位查尔翻译,所以,都觉得可能性不大。
但结果出乎所有的人预料。
好像每一次,林思成都能精准的把握住对方的底限,然后再稍微提高一点点。等于每一次,对方都处在“原则上可以答应,但心理上不甘心”的临界点。
每到这个时候,其他代表就会劝导:虽然超出了一点,但超出的不多,不是不能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