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违纪,憋得慌了中途回家一趟。这种情况会被弹劾,结果往往是自罚三杯。
至于考场,则交给诸科的考官和考生,第二批进场的是明经科士子。
数日之后,糊名誊录完毕,冯京、范镇、邵必开始阅卷。
他们在阅卷之前,已经有其他阅卷官交叉审阅了一遍。格式、格律有严重错误的,又或者出现违禁字的,直接就被淘汰,根本不会被冯京看到。
阅卷几天之后,三位考官对着两份卷子展开讨论。
虽然糊名誊录不知道考生是谁,但同一个考生的答题卷,会因编号相同而归在一起。
“这两个考生,谁的当判第一?”邵必问道。
范镇说:“我认为‘甲四十八’当判第一。‘丙二十一’的赋文,有一处平仄不对。”
冯京提笔在朱卷上改了一字:“这不就对了吗?”
范镇、邵必为之愕然。
这种事情,冯京真干得出来。
宋代的主考官就是这么吊!
对于有名望的士大夫来说,规矩就是用来打破的,甚至还能引为一段佳话。
反正糊名誊录了,他们不知道考生是谁,再怎么骚操作也可解释为惜才。
譬如欧阳修,破例录取诗赋不合格的苏轼。谁说什么了吗?反而被人津津乐道。
冯京说道:“‘丙二十一’不但文采斐然,而且极有想法。不论诗赋还是策论,都符合欧阳相公的古文精神,每篇文章都能‘文以载道’。此殊为难得,一处平仄错误,也可说瑕不掩瑜。”
主考官都这么说了,两位副考官还能反对不成?
其实,范镇和邵必也喜欢‘丙二十一’的文章。
尤其是那篇赋文,写得极为精彩。
《大辂之君赋》:
【昔者圣人作则,象天制器。舆轮以运四方,盖轸以覆万类。大辂之作,非徒饰其威仪;明君之御,实可喻其治体。其体方以象地,其盖圆以法天。辐凑于毂,若众星之拱极;衡横于辕,若九德之立权。是故君子乘此,则思安兆民;王者执此,则知驭大器。】
【夫辂之行也,必假膏脂以利其轴;君之治也,必赖贤哲以匡其阙。轴不利,则千里之志隳;贤不任,则四海之心遏。昔者夏后氏奚仲造车,殷人加饰,周人备仪,非务华也,实取其载德而致远也。故曰:大辂之君,非谓其位,谓其德能载物也。】
这是把天子乘坐的大车,各种零部件拿来比喻政治。车轴抹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