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诱掠良家之子,残其肢体,断人性命,视同草芥。
普天之下,未有此之凶残;九法之中,必加此之严惩!
此乃十恶之表,九法之贼。
人神共愤,天地同诛!
查其所犯,证据确凿,人证物证俱在,已无可抵赖。
若纵此獠,则良善不安;若宽此恶,则国法何存?!
《景律》有文,罪有定科。
今据诸证核验无误,依律断之。
罪人王小秤、李四娘,奸恶已极,罪无可赦,当处斩刑,以谢游魂!
唯人命至重,死者不生。
着即签押,斩立决!
以正国法,以儆效尤!
依制:案卷封缄,速申州府,飞奏御前。
候朝廷之复奏,听圣皇之明勾。
主判官:县令祝见堂、卦师姜羡宝(签押)。”
这一次,直接判了“斩立决”,并且迅速报到并州的谷卦判那里。
当然,姜羡宝作为审案的卦师,祝县令给了她很大一份功劳。
县衙的卦师,是没有署名的资格的。
在判词上有署名,本来是卦判才有的资格。
姜羡宝作为第六境的入境卦师,虽然还没有授官,但是祝县令已经给了她,等同卦判的待遇。
这个案子报到并州,谷卦判和并州府衙的司法参军商议之后,很快同意了“斩立决”。
没办法,那上面“良家子”三个字,让这份判词,有了不同寻常的沉甸甸的份量。
从并州府衙接着又往上,报到北庭州郡府,又由北庭州郡府的卦监,上报到京城的刑部。
按照大景朝的律法,判死刑的案子,会由刑部尚书和京中的卦正,共同审核之后,最后报到圣皇那里。
不过现在的圣皇已经不管这些刑事案件。
哪怕是死刑,也只是看一看,盖个玺就发下去,等时候到了就行刑。
而案子报到刑部的时候,不巧的是,那天正准备去衙门的刑部尚书白正理,在车上的时候,被一匹不知道从那里窜出来的黑马,撞到了车。
正在车里看书的白正理,脑袋撞到车壁,一下子晕了过去。
他在家躺了半个月,没有上朝。
等他痊愈后回到衙门,这个案子,已经根据大景朝律法,在刑部尚书缺席的时候,可以由几位刑部侍郎共同商议,再报到圣皇那边。
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