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这家伙没个正形,可干起活来真不含糊,楼红英对他的好感又增加了半分。
只是,年龄差距太大,要是他再大个十岁,她就豁出这张老脸去和他谈个恋爱,感受一下不同的感觉。
楼红英为自己有这个想法而羞耻,同时也为这个想法而高兴。
为什么?她现在已面临绝经,几乎已经没有欲望了,可经过和路奇的这段时间相处,再加上他的各种撩,似乎又点燃了她原始的本能。
想到这里脸上一阵发烫,她望着镜子中的自己,脸上红扑扑的跟个小女孩似的,看来女人啊,无论多大年龄都需要爱情,需要异性的滋润,那样才不会枯萎。
她对路奇的语言挑逗,从反感到接受又到期待。
简单的给他煮了碗西红柿鸡蛋面,他都能喝得汤都不剩,吃完满足的说:“真是妈妈和家的味道啊,要是你能帮我做一辈子饭就好了。”
“你想得美,我都这个岁数了还得伺候你,你年轻力壮的怎么不想着伺候伺候我呢!”
路奇双眼放光,脸上又带着招牌式的痞笑。
“红英姐,你说的是真的?我倒是想伺候你,可是你不给机会啊!”
言多必失,楼红英想解释。
“我说的伺候,是说伺候我的饮食起居,不是你想的那个。”
“我也是说伺候你的饮食起居啊,红英姐你想到哪里去了,莫非你是想让我在别的地方伺候你?哈哈哈。”
楼红英被他撩扯的心里像打鼓似的七上八下,不知如何接话。
拿过电脑开始码字,路奇凑了上去,嬉皮笑脸的说:“把你写得书给我看看呗,是不是糙汉文学?实在不行你把我也写进去当个男二,指定有很多人看。”
“你也知道糙汉文学?”
“那当然,自从知道你是个作家后,我就迷上了看小说,就是想体验一下你的生活。”
楼红英有点小感动,还有更感动的呢,这家伙竟然也学着写小说,虽然写的那东西驴唇不对马嘴。
写了两天头发就哗哗开始掉,不是自己掉的,是他写不出内容急得扯掉的,最后无奈放弃,字都认识不了几个更别说写了。
当他得知楼红英还曾经是企业家,慈善家时,更觉得崇拜又高不可攀了。
认识她之前,自己就是个不学无术的混子,走到哪里都遭人白眼,认识楼红英后,在对方的劝导下想重新换个活法。
两人的关系发生了微妙的变化,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