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全新的故事题材。”
米歇尔简单回答了一句。
“是的,一种全新的故事。我叫它科幻小说!”
狄更斯把酒杯重重地放在桌上,然后说道。
“是的,一种全新的故事题材。它不属于我们已知的任何一种文学类别。它不是传奇,不是游记,更不是普通的幻想小说。”
他似乎在组织语言。
“这更像是”
“对!就是科幻,关于科学的幻想”
“更像是你把科学,这个我们一直认为冰冷理性的东西,变成了一场最狂野、最浪漫的冒险!”
“我的上帝啊,米歇尔。我敢打赌,这东西会让全伦敦的年轻人发疯的!”
米歇尔看着两位好友如此激烈的反应,心中悬着的那块石头终于落了地。
他成功了。
即便提早了三十年的时间,这本作品依然有着动人心魄的超凡魅力!
他的改编没有损耗原著的光彩,反而锦上添花。
虽然玛利雪莱写出了第一本科幻小说,但是发扬光大还得看凡尔纳。
“这太了不起了,米歇尔。真的。”
迈克尔由衷地赞叹道。
“这种开创性,不亚于你写《血字的研究》时带来的震撼。”
狄更斯重新坐回到沙发上,他的情绪稍微平复了一些,但眼神里依然闪烁着光芒。
“这故事很精彩,米歇尔。无与伦比的精彩。”
他顿了顿,话锋一转,表情变得严肃起来。
“但是。”狄更斯看着米歇尔说。
“它的风格太新了,新到可能会让那些保守的评论家和出版商感到无所适从。他们可能会认为这只是不入流的、给孩子们看的幻想故事。”
他拿起那叠稿子,轻轻拍了拍。
“要想让这部作品获得它应有的地位,你需要一个最有分量的声音来为你背书。”
“而整个伦敦,恐怕只有一个人能做到。”
狄更斯抬起头,直视着米歇尔,说出了这个名字。
“约翰默里。”
“你必须说服他,让他相信,这不仅仅是一个幻想故事,而是一个新时代的开端。”
“这样你的科幻小说才能够征服所有人!”
米歇尔:???
巧了,默里啊,我可熟悉得很啊
以我们的关系,这不是一句话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