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意甚好——
“樊社令英明——
“此乃造福乡梓之举—"
“万永社乃长安第一私社—”
曹不疑几个人连连称讚,可说的都是一些空话套话,並没有直截了当地说“愿”或者“不愿”。
樊千秋明白他们还有幻想,因为此事可不只是关乎“钱”的事情,更关乎著他们的身家性命。
一旦併入了万永社,而他们又想继续留任社令,那么就必须要遵守万永社那多如牛毛的社约。
这些社约他们都已见过,有些甚至比官府的律令都要严苛,稍有逾矩,便要受到私刑的惩罚。
他们的祖上创立这私社,为的就是公器私用,建一支听命於自己的力量,若是合併,岂不是將其拱手让人。
哪怕见识过樊千秋的狠毒手腕了,但是,他们仍不愿痛快答应下来。
“只是我等愚钝,不知社令打算如何八社合一?”曹不疑小心问道。
“此事简单,如同原来的富昌社那般併入万永社即可,直接转成万永社的堂口,几位社令就是各堂堂主。”
曹不疑等人早已经猜到了此法,面面廝,左顾右盼,仍没有回答。
“诸位可有顾虑?”樊千秋似笑非笑问道。
“社中子弟太多,一时直接恐难以接受这安排,不如效仿先秦诸侯会盟之举,我等私社尊方永社为盟主。”
“嗯?这盟主有什么说道?”樊千秋笑著问道。
“我等听令於樊社令,每年再向万永社献所征市租的两成。”曹不疑说完其余的社令纷纷称此为正道。
“曹社令啊,你是想让我成为第二个竇使君?”樊千秋打趣道。
“正是———”曹不疑话一出口便发现不对,连忙慌乱改口道,“不不不,鄙人不该如此作比,社令恕罪!”
“呵呵,曹社令別慌,我非小肚鸡肠之人,今日所以之议事重要,一时得不出结果,来来,我等先饮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