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着伤。
只一下,不仅脸上多了一道明显的痕迹,唇角还破了一道血痕。
杜杀女嗤笑道:
“原先喊抗争命数喊的如山响,我还当你同这朝代的人有什么不同呢”
“原来你所谓的抗争命数,就是让自己的孩子去认别人当爹?”
像话吗?
像话吗?
她在家本就被陈唯芳气一肚子火,好不容易赶来州府,又被痴奴气一肚子火
她是人,又不是火坑!
哪有她费尽心思想帮痴奴抬高身份,痴奴反倒先行认命的道理?!
甚至,他所谓的‘认命’,竟只是父子不相认?
这算什么道理!?
连辐辏子都说过,自己爹娘自己孝敬,难道旁人对孩子的疼爱,还能越过孩子亲生爹娘自己吗?
杜杀女也是难得如此又惊又怒,她早已平稳两日的小腹竟又开始一抽抽地疼痛起来,像是内里的孩子也在不满。
痴奴被打,茫然而又无措,显然是一时没有回过神来。
他年轻,他到底
还是太过年轻。
饶是在外头凶名滔天,脱去那层戾气,终究只是个弱冠不久的如玉青年。
眉眼凄哀,眸光染泪时,天地也要阖眼,任由他肆意为乱几息。
痴奴这个人
痴奴这个人,一贯知道自己隐约在做什么。
可痴奴,又一贯一意孤行,不会悔改。
分明是挨了打,可他除了无措,惶恐,竟没有一丝迷茫。
父母之爱子,则为之计深远。
显然,痴奴是真心觉得,若将孩子给余遗爱,孩子会过上比跟着他更好的日子
杜杀女瞧着他这模样,无尽惊怒渐渐褪去,终究还是只剩下了心痛。
杜杀女爱他爱的有多神魂颠倒,如今也多恨他,恨到甚至想啖其肉饮其血
恨到,第一次,升起一丝悔意。
杜杀女还想嗤笑,可一张口,竟是尝到一丝阔别已久的咸味:
“你若早说这话,我们也不必在一起。”
她早早卷着家当回去,守着鱼宝宝过日子。
虽然清汤寡水,但胜在安定。
往后有没有天下,她都能在桂水旁扎下脚跟,过上富足又闲适的日子。
那里会,那里会
如当下这般,一切都被痴奴搞得一团乱。
君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