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是军队,我们的军队正在逐渐走向专业化,开销也随之水涨船高,好在没有超出我们的承受范围。
然后是王室政府和宫廷,这方面的开销一般不会出现太大的波动,因此无需太过担心。
剩下的钱,用作储备的战争资金,或是投入公共建设,这些都是可行的,先谈谈你们的看法吧。”
拉斯洛将话题抛了出来,很快就在会议上激起了激烈的讨论。
有嚷嚷着要投资产业的,有叫喊着要扩军备战的,还有希望增加外交支出以达成战略诉求的。
最终,还是主导行政事务的首席大臣格奥尔格大主教提出的建议得到了皇帝的首肯。
大主教的提议受到了施瓦本大区提出的《大区治安条例》的启发,打算在权力相对集中的奥地利大区先进行一番试点。
“我们既可以借大区之名颁布治安条例,也可以靠着奥地利政府的权威使其在各州推行。
政府的顾问们此前已经研究过施瓦本和法兰克尼亚的一些法官提出的关于治安条例的构想。
在这些构想中涵盖了婚礼、洗礼和教堂落成礼的规范,对行会的约束和保护,还明确了救济穷人的责任。
通过地方部队与主力军团的配合,解决盗匪、流民带来的威胁,借大区之名整顿币制,在各地建设储蓄粮仓以控遏粮价。
这其中有许多设想在奥地利已经实现了,但在帝国的其他区域仍旧一团乱糟。
如果我们能将奥地利打造为模范的帝国大区,不仅会使我们的民众感到满意,也能够增加您和奥地利在帝国的声誉。”
大主教的建议不仅聚焦于奥地利本国的发展,甚至还将范围扩大了一些,覆盖了整个奥地利大区。
在奥地利大区内除了奥地利大公国以外,剩下的除了瑞士那些被强塞进来的瑞士诸州外,就只剩下一众半独立的帝国主教领地了。
借着推行大区条例的名义,奥地利方面完全可以将影响力渗入周边附着的一系列小邦国。
“嗯,如果能够制定完善的治安条例,我们在面对可能到来的灾害时也就不会再像此前那般手忙脚乱了,民众的生活也能或多或少得到一些保障。
维持良好的治安是经济和生产发展的基础,如果大主教所提倡的治安条例在奥地利能够取得良好的反馈,之后我们还可以在帝国内推广。”
拉斯洛拍板同意了格奥尔格的提议。
这所谓的治安条例看上去非常宽泛,其实际上涉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