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张脸,剑眉星目,鼻梁高挺,皮肤因为【入殓师】的原因,带着一丝病态白,但也是细腻有光泽,尤其是那股子混杂著书卷气和武修英气的独特气质,简直就是富婆杀手。
秦钟摸了摸自己满是胡茬的下巴,然后看着李想的脸,非常用力的点了点头。
「像!」
「真像!」
「简直就是天生的小白脸圣体!」
「你要是不说话,我都想包养你了!」
「……」
李想嘴角抽搐,差点没忍住一脚踹过去。
这天没法聊了。
「滚蛋!」
李想笑骂了一句,转身就要去换衣服。
「呃,兄弟,等等。」
秦钟一把拉住了他,声音变得有些古怪,指了指窗外。
「咱们好像来活儿了。」
「什么活儿?」
秦钟指着窗外,「看那边。」
李想顺着他的目光看去。
透过二楼的落地玻璃窗,可以看到楼下的街道上,一辆黑色的洋车停了下来。
车门打开,一个穿着白色西装,梳着油头,手里拄着那根标志性的象牙文明棍的年轻人走了下来。
他脸色苍白,眼窝深陷,看起来有些憔悴,但那副鼻孔朝天的傲慢劲儿却是一点没变。
陆瑾,陆十万。
「啧啧,这不是咱们的大金主。」秦钟嘿嘿一笑,摩拳擦掌,「看来是来做衣服的。」
李想看着那个身影,「陆十万……」
他想起了琴弦楼的那个假陆瑾,又看了看眼前这个真陆瑾。
果然,两人一对比,差距就出来了。
假陆瑾是假洋奴,这位可是真洋奴,假洋奴在真洋奴面前,像个新兵蛋子。
「走。」秦钟突然说道,「兄弟,咱们训狗去。」
「训狗?」
「这种洋奴,不好好调教一下,还真当自己是个人物了。」
秦钟咧嘴一笑,那笑容里透着一股子坏劲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