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采取双制片组模式,港方制片负责拍摄资金与进度,青影厂制片主任负责内地行政、安全及合规工作。
而在收益与版权分割方面。
内地各省发行、录像带、电视台采购,则全部由电影厂对接、收款、走审批。
香港公司不能直接和内地发行商做生意,内地的钱必须先打进电影厂账户。
然后利润双方按投资比例分(港方70-80出资,分走70-80内地净利润)
港台、东南亚、海外同样如此,港台公司负责对接发行,然后去除各种成本以后分收益。
除了这种标准模式。
合拍片还有另一种模式。
这种模式叫场地协拍。
这是一种租赁模式,也是低成本主流。
绝大多数港台武打片、古装片来bj外景拍摄其实走的都是这套,不算联合出品,仅场地租赁合作。
这种模式不需要合拍立项,香港影片本身是纯港片,仅临时租用电影厂棚、外景场地、借用内地群演。
同时港方全额承担所有拍摄资金,并负责主创和器材。
青影厂则只收取场地租金、器材租赁费、群演管理费,不参与影片版权与分账。
用人等其他方面,甚至包括审核,都不归电影厂管。
总而言之,两种模式各有各的好处。
第一种模式能合法进入内地院线、录像、电视市场,可以按投资比例分得内地所有收益。
同时,有国营厂背书的话,在这边拍戏取景可以审批顺畅、拍片不易停工。
且有内地电影厂加入的话,他们这边有各种设备,棚景设备折算入股,能省下大额场地器材租金。
然后,国产合拍身份便于冲国际电影节,拉高海外卖片价格。
嗯,这年头,港片在国际电影节上就是不如内地以及合拍片吃香。
而第二种模式,场地协拍的好处也则是:
流程简单,不需要合拍立项审批,省时省力。
投入方面,则可以只付一次性场地、群演租金,不用出让影片股份
不过这种模式一般只适合小成本快拍流水线影片,仅服务港台南亚市场。
如果想赚更多,毫无疑问,第一种模式更有潜力。
而李宁想跟致远唱片合作的就是第一种。
不过,李宁也提了一个要求。
那就是如果合作达成,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