杯红酒。
烟酒在手,江湖我有的气质也是没谁了。
但这还不够,他还在欣赏着风景,这风景名为秦兰。
仅仅只穿了白色的大衬衫,好一手下衣消失之术。
应该说,秦兰这脸蛋儿就已经是相当出色了,但在马寻而言,他更欣赏秦兰的身材。
这个女人显然是有追求的,她不是那种一味的瘦,身上是有肌肉的,虽然不是很多,可也让她的线条非常的出色。
有一说一,这样线条清晰的身材,比一味的干瘦要好很多,而且,秦兰这一对儿也不是贫穷的那种,虽然也说不上多么的巨富,可搭配起来,确实很好。
「你看什么呢?」
秦兰似乎发现了马寻的目光。
事实上,她刚刚在忙早餐呢,这大衬衫自然是马寻的,可这个地方是她自己买的。
马寻算是客人,穿他的衣服————图个方便嘛。
而这准备早餐,那可就是秦兰应该做的了,只不过她这手艺不用说的,根本就不怎么样。
顶多就是搞了两个泡面。
可她这下衣消失————
马寻突然说道:「你这不是在诱惑我吗?」
「你说什么呢。」秦兰这话虽然意思是否认,可她这骚样子,嘿嘿嘿————
马寻笑道:「玩了你两天了,出点儿新花样,倒是不错。」
靠!够直接的!
秦兰忍不住给了他一个白眼,「你就欺负我吧你!」
欺负了吗?
马寻干脆过去,雪茄跟红酒都没有离手,却从后面抱住了秦兰的纤腰。
这个女人果然不错,之前在床上两只手抓着她这胯骨————
「我哪有欺负你?我这不是给你机会吗?如果现在有狗仔队拍到我们,那你这一波肯定就出大名了。」
「呸!这种名我不要!」
「怎么?跟我在一起难道还是件坏事?我可还是单身。」
「你这个家伙————哼!」
有一说一,马寻说的没错,在法律层面而言,他现在还是单身。
至于之前传出来的种种绯闻,那也都只是绯闻罢了。
而现在这个情况,《王的盛宴》表现的不怎么样,被《泰囧》摁在地上反复的摩擦。
秦兰要是能搞出一些新闻,就比如马寻说的,他们二人搞出这么一个大瓜来。
那秦兰没准一个人飞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