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晨四点。
西郊加油站对面的露天停车场。
两辆轿车从路面徐徐地驶入,轮胎碾压碎石子,发出类似春蚕吃桑叶的“沙沙’声。
车停稳后,当先的黑色大众车内,坐在后座上、穿着白色貂绒的女人,屁股往座椅前面移了移。“马叔,咱们真的就这么走啊?”
坐在副驾驶座上的男人转过脸来,他六十来岁的年龄,鼻梁上架着一副金框眼镜,满头银发,赫然正是杨锦文在白水路胡同见过的老头儿。
“不走怎么弄?老鬼他们胆子太大了,干出杀人的事情来,杀的还是穿制服的,不赶紧走大家都是死。“马叔,公安就算查,也是调查老鬼他们,跟我们有什么关系?我们也是受害者啊。”
说话的是后座上坐着的另一个人,四十多岁的中年男人,怀里抱着一个黑色旅行袋,身上有淡淡的鱼腥味。
女人有些嫌弃他身上的味道,往窗户边上靠了靠,不过对他的话却很赞同:“对嘛,马叔,要不你先走,我们留下来?”
“怎么?你们舍不得?”
男人点头:“实话说,是舍不得,马叔你是外地人,可以一走了之,我们家都在这儿,这一走,什么时候才能回来?”
马叔回头瞥了他一眼:“阿雄,你怎么给家里人交代的?”
名叫“阿雄’的男人叹了一口气,回答道:“我给我老婆说,我要出差谈生意,可能要半个月才回来,她还笑话我,说我一个臭卖鱼的,还谈什么生意。”
马叔推了推鼻梁上的眼镜,瞥了一眼后视镜:“她不知道你是干什么的?”
“哪敢跟她说,咱们这干的是杀头的买卖,我老婆嘴不严实,我赚的这些钱,又不敢存银行,也怕她知道,一天天胆战心惊的。”
“阿娟你呢?”
女人听马叔的语气有些不对,她握着车门把手,小心翼翼地反问道:“我什么?”
“我问你啊,你没跟你家里人交代?”
女人笑了笑:“马叔,你还不知道我吗?我孤家寡人一个。”
“那可不是,你是「金色时代’夜总会的花魁,姐妹多,每天晚上来夜总会找你的男人,能从深市排队到九龙。”
“马叔说笑了,我真没什么朋友。”
“那你还舍不得跟我走?”
女人眨了眨眼:“马叔,我多一句嘴,我们这是要上哪儿去?”
“去深市。”
“去那么远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