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顾卿回到家后,并没有领娃子出去逛街,反而独自一个人进城,继续购物补货。
难得来一趟,必须买买买,反正兜里有钱,物价又低,钱不花难道带入棺材吗?
人生在世,最悲催的是人死了,钱还未花完。
走镖和做保镖,加上不义之财。程顾卿兜里足足有几千两。
或许对于富豪来说很少,但对于一个泥腿子,那可太多太多了。一个包子才两三个铜板,几千两,吃一口扔一个,都能扔一辈子。
目前除了种蓝草,染坊外花钱,其他都不怎么花钱,程顾卿完全可以混吃混喝混等死。
迈开脚步,快速进城,买买买,之后放入空间,满满当当,心满意足。
看着三个粮仓,想着将来即使落魄了,还能走卖粮这一条路,反正人生开外挂一样,不愁吃喝,无忧无虑。
唯一遗憾年纪和身材,哎,只能孤芳自赏地吃喝玩乐了。
购买了不少货物,又跑到烧鸡铺买烧鸡。
烧鸡老板喜笑颜开,程顾卿一个眼神,立即包了五六只烧鸡。
恭恭敬敬地递上去:“程大娘,慢走,明日再来。”
得知程顾卿还会在城里待几天,烧鸡老板那一个激动啊。
甚至还提出预定烧鸡送货上门的服务。只要客户足够大,任何需求都会满足。
程顾卿点了点头,拎着烧鸡出城。
还未走进院子,就听到一阵又一阵的喧哗声音。
走进去一看,一堆娃子齐聚一堂,叽叽喳喳地聊天。
昨日想跟程顾卿出城的当归第一个发现,快速上前,欢喜地喊道:“程奶奶,你去哪里了?俺可想你了。”
程顾卿点了点当归的小脑袋,笑呵呵地举了举烧鸡:“进城给当归买烧鸡。喜不喜欢?”
喜欢,当然喜欢了。烧鸡哟,谁不喜欢。
当归欢快地抱着程顾卿:“程奶奶,俺最喜欢吃烧鸡了,你对俺真好。”
当归自认为与程顾卿有过命的交情,所以宁愿跟着程顾卿出城也不想留在阿娘身边。
当然主要是阿娘管得严格又啰嗦,当归不乐意。
小娃子见到有烧鸡吃,眼睛亮闪闪地,迈着小短腿,跑过来,把程顾卿围得紧紧的。
肥团吞了吞口水:“阿姥,今晚有烧鸡吃,实在太好了。俺也喜欢吃烧鸡。”
肥团有什么不喜欢吃的呢?除了塞不进肚子的。
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