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个说明就行了,”张所长说,“把你看到的写清楚。那帮小兔崽子不敢追究,七八个人打不过你一个,说出去还不够丢人的。”
两个人下楼,被领到一楼的值班室里写说明。
李乐写得很快,简明扼要,时间、地点、人物、经过,像一份格式工整的实验报告。
写完了,坐在那里,看着孙朝阳。
孙朝阳写得慢,字迹工整,一笔一划,像是在批改作业。
写到“经过”一栏时,他停了好几次,笔尖悬在纸面上方,迟迟没有落下,像是在斟酌措辞,又像是在回忆什么。写完之后,又看了一遍,才签了名,写上日期。
两人把说明交了。一个年轻民警接过去,翻了翻,指了指走廊那头,“孙主任,还得麻烦您来这边一下。”
孙朝阳跟着他走进走廊尽头的一间办公室。门半掩着,不一会儿,里面传来张所的声音。
断断续续的,隔着门板,听不太清,但拍桌子的声音是能分的出来的,还有诸如,“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知道这是什么性质吗?够判你们几年的知道吗”
“刑法第十七条写得清清楚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想进去蹲几年”
李乐听着,心说,这老警,唱念做打俱佳,一套组合拳下来,软的硬的都有了,炉火纯青,技艺精湛,就是不知道要是自家老爹,会怎么个说法。
大约过了十几分钟,门开了。
孙朝阳走了出来,张所跟在他身后,手里甩着一张纸,哗啦啦地响。
“得,你这还得自己去买红汞水,配眼镜。你呀,图啥?”
孙朝阳没说话,只是笑了笑,不是苦涩,也不是自嘲,而是一种比这些都更深沉的、更接近于“认了”之后的坦然。
手续刚办完,值班室的民警就喊了一嗓子,“张所,刘健家长来了。”
一个中年男人从大门口走进来,四十多岁,中等身材,穿着一件深蓝色的工装棉服,领口敞着,露出里面灰白色的秋衣。头发有些乱,像是刚从什么地方赶过来,还没来得及打理。脸上带着一种焦急和愤怒交织的表情,眉头拧成一个疙瘩。
走进来,先在办事大厅里扫了一圈,看见墙角坐着的刘健,脸上那道肿得只剩一条缝的左眼,和校服前襟上那摊已经干涸的暗红色血迹,嘴唇哆嗦了一下,像是想说什么,又咽了回去。
他快步走到民警面前,弯着腰,声音很低,带着一种小心翼翼的、怕得